第75章 后记:奴变(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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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四十二年,南溟洲发生了一桩大事。
已经来了南溟洲二十多年的明人之间,爆发了一场冲突。
冲突的导火索,是进行挖矿作业的时候,有人受了伤。
这个危险的矿洞,已经不再适合活人下去开采,但这个矿洞的主人却不干,一定要人下去采矿。
不愿白白去送死的人,就和矿场的人发生了冲突,争吵之间死伤了不少人。
一开始,来南溟洲的人,都是大明的宗室子弟,还有朝廷给他们雇来的良民。
这些良民有技术人员,有务农人员,他们来外头做工,朝廷是给了他们家里钱的。
来外头这样蛮荒之地开荒,所有人都已经做好了他们回不了家乡的准备,但身份上,他们就是受大明律法保护的良民。
大明的宗室更不必说,有钱的没钱的那也都是良民。
只是个别有钱的宗室,出来是为了探寻一条新路子,比如早就丢了爵位的齐宗。
他们出来的时候,就还带了一些奴仆来。
后面两三年之内,他们在这里扎根,开垦土地,种植稻子、麦子、棉花,圈养牛羊,开采矿山。
当他们稳定下来之后,他们所有产出的东西,大明都会拿钱收购。
一开始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大家一起劳动所得,按照人头分钱。
后来就有人觉得,总有人干活少些,这样不公平,就按劳分钱。
只是就算是上面最公平的人,也没有办法完全监管到所有人,钱一层一层往下分,总会有矛盾。
于是很快大家就拆伙,种田的种田,放牧的放牧,人多势众的就奔着矿山去。
最早发现的几个矿山,几乎都在家族人数众多的朱姓子弟,以及发配到此的孔氏子弟手中。
他们不只是小团体人多,上头的大家长也还有威信,每年卖矿最后分钱的时候都能让下面的人信服。
但朱家子弟好歹还都一起干活,发配来此的孔氏都是带着大量的奴仆过来的,平时他们做的活,也就是发展文教事业,具体下地下矿的活,那是不干的,都让下辈的奴婢去干。
挖出来的矿,除了能够一船一船的卖回大明,留在手里也能自己制造各种工具,因此很快,其他来到南溟洲的人,也开始往外探索,去找还没被开发的新矿山,自己先占着。
这些占了新矿山的人,要么回去组织人一起成立全新的矿业公司去挖矿,要么回去拉人一起凑钱,想办法从大明雇人或者是买奴仆挖矿。
好在后来大明把一些邪教分子和其他十恶不赦的犯人全都送过来流放。
这些人都是罪犯,压榨他们都没有什么心理包袱的,每年一批批送来的这些犯人都还有拍卖会,销量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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