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立法(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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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洵对少年的见识震惊无比,特别是少年说的开钱庄,让百姓存钱,贷款。
这钱庄与别的钱庄不一样,存钱有利息,贷款利息低,而且,还对有地的农民开放。
这钱庄的好处就是防止农民因粮食欠收卖地,卖儿卖女,也杜绝了高利贷。
另外,少年还提出土地法,明确规定土地归县衙所有,农民只有耕种权,没有买卖权。
还有的是,县衙要卖土地,必须要县衙和百姓两者同意后,公开公正投标,一旦发现县衙的官与商人勾结,官与商人的财产全部充公,再按法处置。
令苏洵更佩服少年的是,他提出的税收法。
以前的商人很多偷税漏税,现在,少年提出的税收法,对商人严加看管,一旦发现偷税漏税,可不是罚钱那样简单,会被县衙在店铺门口贴上不信誉的封条,待到两年后,没查出违法行为才会撕掉。
另外,少年提出的个人财产不能超过一定数量的规定,防止商人富可敌国,祸乱国家的可能。
一个人或者家族只要达到这个财产,就不能再经商,除非他们把钱花掉。
这里,少年专门设立了捐款部门,目的很简单,想经商,最好是捐款,一来,县衙有钱了,可以建设县,二来,捐款会让百姓在你经商时,不会反对你,因为,县衙的法是百姓也有执法权。
当然,少年受了现代的影响,专门对捐款部门严加监管,要求每一笔钱都要记录好,而且必须公开,不然,一律视为贪污。
苏洵采纳了少年的意见后,忙碌了起来。
这立法一旦实行,县衙就要增加几个部门,还要招人。
一个县的人才是有限的,幸好的是,县里的学堂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招聘公告一出,来应聘的人不少。
招聘的时候,少年也去了,从中筛选了一些品行不端的人出来,淘汰掉。
然而,招聘的事不难,让法执行才难。
税收法一出,三个县的大部分商人不乐意了。
习惯了偷税漏税的他们怎么可能愿意交税,虽然税收得不高,但精于打算的他们想得是日积月累之下,交的税都能娶几十房小妾了。
于是,这些商人联合起来,向衙门抗议,并关掉店铺。
三个县里的商铺总共加起来有几千家,九成商铺的停止营业,给三个县的百姓造成很多不便。
这些商人不顾县里百姓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决定继续停止营业,以此来逼使苏洵撤回税收法。
苏洵当然被整得焦头烂额,但,他仍然坚持推行税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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